消防管理這個詞在我國20世紀60年代出現,如在1963年10月公安部頒發的“公安部關于城市消防管理的規定”中,從文件標題及其內容上都提出了“消防管理”這個概念。二卜消防管理應當屬于社會管理的范疇,具體講應當屬于社會安全管理的范疇,故全稱應為“消防安全管理”,消防監解管理包括于其中. 按服狹義的理解.消防安全管理是指各級政府及其所屬或所轄區域內各個單位(企業、李業單位和集體、個體、合資、獨資、合作經營單位),為使本輻區、本單位免遭火災危害而進行的各項防火和滅火的管理活動。它是政府及各個單位內部行政管理活動的主要內容之一。 重慶消防工程監督管理是政府或單位下屬具體管理消防安全事務的職能部門的職能之一。對國家政府的職能部門來講,指各級政府所屬的公安消防機關根據法律贖予的職權,依據有關消防法規、規范、標準,對法律授權監督范圍內的單位或個人的消防安全工作實施監察督導的管理活動.對具體一個單位來講,是指各單位所屬的消防安全管理部門根據單位規章所斌予的職權,對授權范田內的下屬單位或個人的消防安全工作實施監察督導的管理活動,綜上所述.消防監督管理是各級政府或單位為了更好地實施消防安全管理,保證各項消防安全措施的落實而采取的行政干預手段,是消防安全管理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從邏輯學角度講,二者屬于種屬關系。因此,公共消防監督管理是公共消防安全管理的組成部分,公安消防機關的工作是本級政府食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四條規定,“國務院公安部門對全國的消防工作實施監督管理。,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消防工作實施監督管理奮并由本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負責實施。軍事設施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單位監督管理,公安機關消防機構t}m;礦井1 3:卞部分、核電廠、海上石油天然氣設施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單位監督管理。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貴范田內,依照本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做好消防工作。法律、行政法規對森林、草原的消防工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這就進一步確定了這種關系的法律地位。 單位消防監督管理既是單位消防安全管理的組成部分,單位消防安全管理機構的工作也是單位生產、生活、工作秩序和經濟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所以,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應當把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列人重要日程,并認真股行法定的消防安全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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